食品污染物是食品從生產(包括農作物種植、動物飼養和獸醫用藥)、加工、包裝、貯存、運輸、銷售、直至食用等過程中產生的或由環境污染帶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學性危害物質。GB 2762中規定了除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質以外的化學污染物*,主要是重金屬污染*,包括食品中13項污染物:鉛、鎘、汞、砷、錫、鎳、鉻、亞硝酸鹽、硝酸鹽、苯并[a]芘、N-二甲基亞硝胺、多氯聯苯、3-氯-1,2-丙二醇的*。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中重金屬汞污染物*對如下食品有限值要求:肉食性魚類等水產動物及制品、大米、稻谷小麥等谷物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食用菌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生乳、發酵乳等乳及乳制品、鮮蛋等蛋及蛋制品、食用鹽、礦泉水、嬰幼兒輔食等特殊膳食用品。食品中重金屬汞檢驗方法按照GB5009.17《食品中總汞及有機汞的測定》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測定。
《GB 5009.17-2014食品中總汞及有機汞的測定》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委托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廣東省食品檢驗所進行起草修訂。新修訂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總汞及有機汞的測定(征求意見稿)》中增加直接進樣測汞法為第二法,對現行的食品安全標準有效的補充及完善。增加的第二法直接進樣測汞法提到的原理直接通過載氣帶入檢測器以及表B中催化熱解冷原子吸收儀器參考條件均為塞曼直接進樣測汞儀的條件,分析快速,結果可靠,可以滿足食品,糧食行業的常規檢測檢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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